期货

豆油期货仓单什么时候注销

  豆油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7、11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豆油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豆油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交割时豆油期货仓单会被注销。

  交割前需要办理交割预报,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接着,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豆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豆油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豆油从厂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应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4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开始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