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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开户时常见的问题

  期货开户时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经纪会员录入期货开户申请资料时,必须输入合法字符,否则开户系统不予接受;对于个别暂无法输入的汉字,可用其谐音字代替,并需在《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登记表(自然人)/(法人)》中注明。

  2.若某法人(单位)客户已在经纪会员甲处开户,则其在经纪会员乙处开户时,录入该客户的名称与证件号码必须同其在经纪会员甲处开户时录入的名称与证件号码完全一致,否则开户申请不予受理。

  3.若某自然人(个人)客户在经纪会员甲处以15位身份证号码申请开户,则其在经纪会员乙处以新的18位号码申请开户时,系统自动更新其身份证号码,客户号不变;客户原开户登记身份证号码为18位的,开户系统不接受15位号码的再次申请。

  4.经纪会员在录入客户开户申请时,在身份证号码栏目内不得输入年份前两位不为19的18位号码。

  5.经纪会员在开户时,若在输入客户“姓名(单位名称)”与“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后,系统提示“您提交的姓名与已在交易所登记的该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姓名不符!”、“您提交的营业执照号与已在交易所登记的该单位名称对应的营业执照号不符!”以及“您提交的单位名称与已在交易所登记的该营业执照号对应的单位名称不符”等类似说明名与证不符的信息时,说明该客户在本公司开户前已在其它经纪会员处开户或正在申请开户,且其当时开户时的申请资料有误。在这种情形下,经纪会员须与客户联系并查明其当时开户时录入开户系统的资料情况,由原开户经纪会员对错误开户资料进行修改或注销相关交易编码后,再在本经纪会员处申请开户。

  6.对于已审核通过的交易编码,经纪会员在更新、完善其对应的客户开户资料时,若系统提示“已存在该证件号的客户,但客户号不同!”、“已存在证件号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客户!”以及“已存在该单位名称的客户,但客户号不同!”等类似信息时,经纪会员不能正常完成开户资料的修改工作,其主要原因是会员所修改资料对应的客户已在多家会员处开户,且由于该客户在多家会员处申请开户时录入系统的资料有误而拥有多个客户码,即“一户多码”。在此情形下,经纪会员应与客户本人联系,要求保留一个客户码,将其它客户码予以注销。

  注:客户码与交易编码不同,“一户一码”是指同一客户在同一交易所只能拥有一个客户码。客户码与会员号相配组成交易编码,即同一客户在同一期货市场中可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但其客户码是唯一的。

  7.客户不能在同一会员处重复开户、登记,但其开户资料可以修改或撤销。

  8.在修改完善客户开户资料过程中,经纪会员不得将某一客户的开户资料替换为另一客户的资料信息,进而将同一交易编码“转换”给他人使用。对于以上情形,交易所将认定为借码交易,将对该经纪会员与客户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