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

期权交易的形式

  在期货知识中我们可以看到:期权交易具有两种形式,即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一)看涨期权

  看涨期权,又称买权,买入选择权,它是赋予购买者以权利,但不是义务,这种权利是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某一具体敲定价格买进某一特定数量的商品或资产。当人们预测某种商品的未来价格趋于上涨时,就会购买看涨期权。

  例如,某交易者认为A公司的股票价格将上涨,因此买入A公司7月份每股40元的看涨期权。他一旦确立其买方地位,即有优先在7月以前以每股40元价格买进。6月15日时,A公司股票市价36元,A公司7月份看涨期权的价格(权利金)是4元,一个合约单位是100股,则期权价格是400元。如果A公司股票上涨超过40元。则买方可以行使买方权利以40元价格买进。在选择权期满前,卖方必须交出100股A公司股票,或者以较高价格买回。如果A公司的股票在7月以前没有涨到每股40元以上,则买方无利可图,他因此放弃其买权,他所付的权利金则被卖方收取,而卖方仍保有100股A公司的股票。

  再比如,某交易者预测11月份小麦期货合约的价格将上涨,为了降低买入该期货合约的风险,该交易者买入11月份小麦期货合约的看涨期权,设立较主动地位,敲定价格为每蒲式耳3.6美元,权利金为买入期货合约的总价值的10%,市况果如该交易者所预测的那样,该交易者则有权按敲定价格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买入11月份小麦期货合约,该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相应处于多头地位。这样,他便可以以高于敲定价格的价格卖出11月份小麦期货合约,从而获利。如果市况发生逆转的话,该交易者就放弃这个权利,其损失也仅是权利金。

  (二)看跌期权

  看跌期权是赋予购买者以权利,但不是义务,这种权利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某一具体敲定价格卖出某一特定数量的商品合约或资产。当人们预测某种商品的未来价格趋于下跌时,人们便乐于购买看跌期权。

  例如,某交易者认为12月份白银期货的价格将下跌,打算卖空白银期货合约,但又怕市况发生反转,于是买进了12月份白银期货的看跌选择权。并支付了权利金。履约价格为每盎司11元,倘若市况如其所料,他即可以以履约价格卖出白银期货,并在期货市场上承担空头期货部位,然后再以较低价格买进白银期货合约进行对冲,并获利了结。倘若市况不如其所料,他也可放弃掉卖权,损失仅是权利金。

  以上我们举的几个例子都具体说明期权交易的两种不同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在期权交易中,看涨期权交易与看跌期权交易是截然不同的,但每种期权形式都有一个买方和卖方。对于看涨期权买方而言,为对冲其交易部位,唯一的办法是再卖出一张同样内容的看涨期权合约,反过来说,如果某人买进一张看跌期权合约,为对冲其交易部位,则必须通过再卖出一张内容相同的看跌期权合约予以平仓。对于期权卖方也是如此,假如期权卖方欲对冲其空头期权部位,他必须以同样的敲定价格和到期日买进一张期权合约。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间内,买方和卖方都可将在手的未平仓期权部位予以对冲,但只有买方有权要求履行合约,并据此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敲定价格水平上获得一个相应的期货交易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