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

甲醇期货合约修改版

  甲醇期货合约修改版本对甲醇期货合约的六个方面做了调整,分别是交易单位、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代码、规范表述、持仓限制以及仓单。修改详情如下:

  1、交易单位

  甲醇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由50吨/手调整为10吨/手;时将交割单位由50吨调整为10吨。

  2、最低交易保证金

  甲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由6%调整为5%。

  3、交易代码

  甲醇期货新合约交易代码修改为MA。

  将10吨/手甲醇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修改为MA,即甲醇英文Methyl Alcohol前两个字母,同时保留原来50吨/手甲醇期货合约ME的交易代码。ME交易代码运行至1505合约结束,MA交易代码自1506合约开始执行。

  4、规范表述

  甲醇期货合约中,将“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修改为“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将“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修改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持仓限制

  甲醇期货合约交易单位调整为10吨/手,因此新合约相应的持仓限制应该由原来额度扩大5倍,才能保证与旧合约持仓额度吨数保持一致。

  非期货公司会员及客户限仓调整:

  交割时间

  限仓额度

  一般月份及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上旬

  1000手×5倍=5000手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中旬

  500手×5倍=2500手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下旬

  300手×5倍=1500手

  交割月份

  100手×5倍=500手

  6、仓单

  甲醇期货仓单由通用改为非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