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货交割质量标准有哪些?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豆粕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1.2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中所规定的豆粕是指以大豆为原料,以预压-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后所得饲料用大豆粕,产地不限。
1.3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符合GB/T19541—2004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术语和定义
应符合GB/T19541—2004中术语和定义的有关规定。
4要求
4.1感官性状:本品呈浅黄褐色或浅黄色不规则的碎片状、粉状或粒状,无发酵、霉变、非挤压性结块、虫蛀及异味异臭。
4.2夹杂物:应符合GB/T19541—2004中夹杂物的有关规定。
4.3标准品的质量指标:
豆粕期货标准品质量指标
项目
取值
水分(%)
≤13.0
粗蛋白质(%)
≥43.0
粗纤维(%)
≤7.0
粗灰分(%)
≤7.0
尿素酶活性(以氨态氮计)[mg/(min·g)]
≤0.3
注: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三项指标均以87%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4.4卫生标准:应符合GB/T19541—2004中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5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的规定执行,其它应符合GB/T19541—2004中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运输和贮存的有关规定。
6附加说明
6.1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2007年3月合约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