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橡胶期货交割日是什么时候
一、必备单证
①国产一级标准橡胶在实物交割时须提供与实物一致的交易所指定的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证(或检测/鉴定报告)原件。
②进口3号烟片胶在实物交割时须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商检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外贸合同、《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复印件。
检验方法为抽样检验,抽样地点须入库完毕后在指定交割仓库内进行,严禁在车站、码头等运输途中抽样。检验批量以100吨以下(包括100吨)为一个检验批次,超过100吨须分若干批次检验。
二、有效期
①国产一级标准橡胶在库交割的有效期限为生产年份的第二年底,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当年生产的国产一级标准橡胶如要用于实物交割,最迟须在第二年的六月份以前入库完毕,超过期限不得用于交割。
②进口3号烟片胶在库交割的有效期限为商检证签发之日起十八个月,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用于实物交割的3号烟片胶须在商检证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进库,否则不得用于交割。
③在库天然橡胶的商检证、质检证(或检测/鉴定报告)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期满后,其相应的商品须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下次交割。
三、交割期
天然橡胶期货交割日是什么时候:实物交割必须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是指合约月份的16日至20日。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四、到库天然橡胶必须干燥、清洁。
指定交割仓库在验收时须对整批交割商品的10%开包检查,并重新缝好。如发现有表面老化龟裂、雨淋、受潮、霉变、发黑、污染严重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予以拒收,不得用于交割。
标准仓单所列标的物必须是同一批次、同一产地的天然橡胶。
五、仓储费的支付
最后交割日以前(含当日)的仓储费用由卖方承担,最后交割日以后的仓储费用由买方承担。收费后,由指定交割仓库在标准仓单上背书仓储费付止日期。货主须在每月月底前到指定交割仓库办理付费手续,可以预付。
六、交割、结算主要流程:
(1)第一交割日
①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②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2)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3)第三交割日
①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含升贴水)并取得标准仓单。
②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含升贴水)付给卖方。
(4)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交易所在收到买方会员的交割货款后,清退其交割部位保证金。交易所认为本次交割货物可能有质量异议的,有权在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对本次交割中没有产生异议的卖方会员,清退其交割部位保证金。
(6)天然橡胶交割质量争议时由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检测机构。
七、期转现的有关规定
(1)期转现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标准仓单的交换行为。
(2)期转现的期限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协议后,在上述期限内的交易日的14:00前,来交易所申请办理期转现手续,填写交易所统一的申请表格。
(3)期转现仅适用于本所所有上市品种的历史持仓,不适用在申请日的新开仓。
(4)期转现的交割结算价为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的协议价,此协议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的±3%。
(5)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6)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交割保证金)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计算。
(7)期转现的票据交换(包括货款、标准仓单)在申请日后一交易日14:00前在本交易所内完成。
(8)期转现的交割货款一律采用内转方式划转。
(9)卖出方应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七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付卖方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