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素决定套保所需期货头寸
众所周知,确定用来进行套期保值资产所需的股指期货头寸是套期保值的关键,而套期保值中的期货合约受到三方面因素的影响:最优套保比、《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的持仓额度限制以及所持有的资金规模。对于决定用沪深300指数期货为股票组合进行套期保值的投资者来说,应当重视上述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最优套保比是获得最好套期保值效果(以方差最小化衡量)的股指期货持仓比例,在不受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股指期货头寸应根据最优套保比建立。尽管估计最优套保比的方法有多种,比如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双变量自回归模型(BVAR)、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以及误差修正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EC-GARCH),但从本质上来讲,最优套保比是由套期保值的资产与被用来进行套期保值的资产收益之间的相关性所决定的,并最终决定套保效果。
其次,建立的股指期货头寸不能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的持仓额度限制。
最后,投资者所持有的资金规模必须足以支持套期保值期内每日的交易保证金,否则所能建立的期货头寸大小就会受到影响。由于股指期货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因此,对于卖出套期保值来说,投资者除了准备当日的交易保证金以外,还需准备资金以应对在套保期内期货价格最大可能的上涨带来的期货合约的亏损以及交易保证金的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