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

菜籽粕期货交易规则

  提供:“菜籽粕期货交易规则”的内容简介

  交易单位:10吨/手

  目前菜籽运输方式主要为汽车,一般为10-30吨/车,每手10吨的交易单位,与大部分主流运输工具能够灵活匹配;油菜规模化种植程度较低,菜籽生产、消费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每手10吨的交易单位与油菜产业上下游的规模、特点相适应。

  按菜籽近年主要运行价格区间计算,10吨菜籽合约的价值在4.5万元左右,便于投机者参与交易,有利于品种的活跃。

  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便于记忆,符合期货业内人士及投资者的习惯。合约单位与同为油料品种的大豆一致,便于跨品种套利。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

  目前国内已上市的商品期货中,价格在5000元/吨以内的农产品品种(如大豆、小麦、早籼稻、玉米等),最小变动价位均为1元/吨。

  采用1元/吨为最小变动价位,一手合约10吨,每手合约的最小变动值为10元,除去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拟单边2元/手,低于合约价值的万分之一)和期货公司加收的部分费用后,仍有投资收益,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参与,提高市场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