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板期货品种交易规则
提供:“纤维板期货品种交易规则”内容简介:
纤维板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量(N)交易保证金比例
N≤50万手合约价值的5%
N>50万手合约价值的7%
胶合板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量(N)交易保证金比例
N≤16万手合约价值的5%
N>16万手合约价值的7%
第十二条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纤维板、胶合板合约交割月份以前的月份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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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若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纤维板、胶合板以外品种合约第N+2个交易日出现与第N+1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在第N+2个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将进行强制减仓。如连续同方向涨跌停板系因会员或客户交易行为异常引发,则按第七章规定处理。